流放3
作者:未知 来自:未知 点击:0 时间:2005-2-17
1989年的时候队上有一帮坏小子,跟脱缰的野马一样,到1993年都跟我混成了铁哥们儿,一起在库尔勒打架,抽大麻,玩儿电子游戏,所以我25岁之前也是坏小子,那些往日朋友的名字也不好说,反正是ABCDE,世事沧桑,天南地北的,从良的从良,有归宿的有归宿。A娶了个新疆姑娘,接手了丈母爹的工厂,生了个丫头跟人精似的,一口维吾尔绕口令,我去年来内地前还遇见A开着长城皮卡在库尔勒街上转,拉着我醉了一场;B调到北京当了办事处主任,天天人五人六的接待领导,去年春天从北京飞新疆的飞机票就是他弄的,在南苑接我的时候,跟姜文一样,梳着背头,扎着领带,一句话里有好几个英语单词;C弹的一手好吉他,1995年的时候跑出沙漠,黄鹤一去不复返,据说跑到西安做了歌手,在酒吧里跑场子。D下场不好,我在广州接到A的电话,说D在羊塔克库都克用砍刀弄死了两个巡警,毙了,为此我还伤感了老大一阵子。E最牛B,不知道哪年在沙漠遇到抛锚的旅行团,救了人家的车,结识了旅行团里的一个法国妞儿,不知道是法国人浪漫还是他小子点儿正,那法国妞儿死活要嫁给他,专程到队上找他,一来二去他跟着法国妞儿走了,去了一个叫南特的地方,临走前我们几个跑到野云沟小饭店里撮饭,西尔维斯*弗朗索娃,那个金头发法国妞儿坐陪,喝多了跟条鲇鱼一样粘在E身上,我们逗E,你傻B真可以啊,真是同人不同命,怎么交流啊日后,比如想干那个事儿了;E坏笑着说,MAKE LOVE我还是会说的。这都是往事了,那时候过得透明,也没烦恼,有了钱就抽555,没钱了卷一锅子树叶也能当烟抽,高兴了就光着身子在沙丘上晒裤裆,要不就开着车追黄羊,哪象现在,活得这么深沉和假模假式的。想想那阵子,符合存在就是合理的逻辑。
扯了一通这几个是因为我和王锦的故事跟他们有关系。1985年,王锦到队的第三天,我在食堂门口排队打饭,站在我前面的就是这几位,我刚到队不知道这几个是队上的侠客,他们前头是王锦。我听见A说,王锦的胸肌那么大,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谁敢弄清楚这个事实他输一条555烟,B把烟头一扔,说,真的?真的。一会儿,王锦端着饭盒出来了,B一把拦住了她:妹子,打的什么菜啊?王锦把饭盒伸到B的鼻子下,说:豆腐。B笑眯眯地说:豆腐?你这豆腐怎么看着象假的啊,你这豆腐是真的还是假的?说着,把手大大方方探到王锦的胸脯上,结结实实按在上面。
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对这个阵仗没见过,对流氓的概念也只停留在电影上看到的,那时候的流氓我认为一般都是长头发戴墨镜,现在看到男人的手在光天化日下摸到女人的胸口,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流氓,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口干舌燥,还有点莫名其妙的兴奋。周围的人都惊呆了,我看到王锦在众人的目光里脸色一阵绯红,眼眸里的恼怒和怯懦交织在一起,凄苦无奈地逼出几泪来,那泪在眼眶里飞快地打着转,象风吹的花瓣上的雨珠,她的肩膀轻微的抽搐着,孤立地左右看了看,她知道自己是无助的。
!一种强烈的冲动撞击着我的心扉,骗你是孙子,我那时候想起了董存瑞,董存瑞是我的偶像,每当我有某种异样的冲动时,都会想到董存瑞,比如后来我做了拉广告的骗子敲第一个客户的大门时,也是深吸了一口气想到了董存瑞;第一次拉开女人的拉链儿和第一次决定离婚时也是想到了他,董存瑞是我的耶酥是我的安拉是我的如来佛,他单手托举炸药包时的形象比自由女神和钉在十字架上的耶酥要神圣100倍。我不知道这是一切伟大的人所具备的特质,犹如伟大的侠客在出手时想到的是正义,但伟大的我在那个时候却是浑身麻木大脑一片空白。我还是伸出手去狠狠一把拉开了那张按在女人胸脯上的手。
1993年的时候我还跟ABCDE在沙漠里谈论起那次战斗,他们一致认为当时我的举动震撼了他们,虽然结果我是被揍成了熊猫,后来我在欣赏张艺谋的电影《有话好好说》的时候,看到了自己当时战斗的影子,姜文就是我的化身,姜文抢的是一部电脑当武器,我手里的是什么,饭盆子已然无影踪,多了一把打菜的勺子,据后来A告诉我说我当时在战斗的间隙还来得及把一块沾在勺子边上的豆腐吸溜下肚子去,正是这个动作震撼了他们。后来勺子不见了,在拳脚相加的劈啪中我护住自己的头部,这是打架的基本知识,我还具备,起初是疼痛后来就是美妙的麻木,我发誓我看到满天的花瓣和星星在纷纷扬扬洒落,还有一种妖冶的歌声从无形中传来。
我酷爱足球,从一条一条的高级草皮到猪圈一样的街道场地我都踢过,从15岁踢到25岁,和小学几岁大的孩子踢过也和从巴西回来的健力宝队员踢过,和扭捏妖艳的女郎踢过也和牲口一样强壮的维吾尔小伙子踢过,我现在还踢,准备踢到40岁,或者永远不挂鞋。踢足球使我的身体强壮,使我在挨了这次揍以后第二天还是照常开着卡车上戈壁滩。
雨季的戈壁滩是人间的天堂,每一块石头都是风景,每一棵红柳都是风景,细雨凝结成的烟盘旋在远处的山腰,让人产生了腾云驾雾的欲望。打架使我获得了师傅的尊重,他前所未有地给我递上来一棵雪莲牌香烟,我哆嗦着抽了一大口,一种麻酥酥的舒坦从肺部洋溢到大脑,窗户外好几只黄羊呆头呆脑地望着我的车,我获得了成长的喜悦,不是约翰克里斯朵夫式的柔美式的成长,而是格里高力*普罗科菲耶维奇哥萨克式的。和往日不同,车厢上的放线工们很肃静,我按按喇叭,忽然问师傅,唱歌行吗?师傅居然有点胆怯,他点点头,说行,唱吧。我把脑袋探出车厢,大喝一声:弟兄们,唱起来呀。车厢上崔健的摇滚在蒙蒙雨中象一片泛滥的洪水,混沌的原野上,四下都是都是人生,哪里是边缘哪里又是尽头,我只想了一下,就跟着吼了起来,大山的影子如约而至。
我爱摇滚的崔健,如同我爱炸碉堡的董存瑞,爱踢球的齐达内,爱写小说的麦尔维尔。崔健拿起吉他的时候就象董英雄托起炸药包,那一声“一二三四五六七” 同样化成了让我热血沸腾的“为了新中国前进”。所以在广州我很郁闷,(我早晚要从这里滚开,虽然我已经有点爱上她了),这里到处都是不会唱崔健的男人。那一夜在灯红酒绿下我异常蔑视地跟主任说,你唱的真他妈好,简直跟女人唱的一样。因为他正用鸟儿语深情地演绎一首毛宁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当然,这话没让他听见。主任注定和我是不同类型的男人,他喜欢毛宁,喜欢喝老火靓汤,喜欢穿条绒裤子,喜欢把手捏成兰花状抠鼻子然后再劈啪劈啪的乱弹。所以,他是主任,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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